(1)鎧裝電纜在屋內明敷,當水平敷設時,其至地上的間隔不該小于2.5米;當筆直敷設時,其至地上的間隔不該小于1.8米。當不能滿足上述要求時應避免電纜機械損害的辦法;當明敷在配電室、電機室、設備層等專用房間內,不受此約束。
(2)一樣電壓的電纜并列明敷時,電纜的凈距不該小于35毫米,且不該小于電纜外徑;當在橋架、托盤和線槽內敷設時,不受此約束。1千伏及以下電力電纜及操控電纜與1千伏以上電力電纜宜分隔敷設。當并列明敷時,其凈距不該小于150毫米。
(3)架空明敷的電纜與熱力管道的凈間隔不該小于1米;當其凈距小于或等于1米時,應采納隔熱辦法。與非熱力管道的凈距不該小于0.5米,當其凈距小于或等于0.5米時,應在與管道挨近的電纜段上,以及由該段兩頭向外延伸不小于0.5米以內的電纜段上,采納避免電纜受機械損害的辦法。
相當一部分用戶,甚至一些企業使用電線電纜存在的比較普遍的誤區。一些用戶為了省錢,忽視安全,專揀那些價格低,質量沒有保證,事故隱患大的劣質電線電纜。我們知道,由于電線電纜的安全性及其它因素,致使電線電纜的價格無法滿足一些用戶的要求。而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在選材、生產工藝、檢測手段等方面均無法制造滿足國家標準要求的電線電纜,它的安全性將無法得到保障,再加上在短尺少米上做文章,以其低價格充斥市場,迎合一些用戶。故敬請用戶不要貪圖價格便宜的電線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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