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物體的燃燒和延燃必須具備三要素:可燃、熱量及空氣。
(1)至今廣為應用的各類型電纜的絕緣材料和保護層大都采用可燃的有機物,油、紙、瀝青為電纜材料的電纜雖被淘汰,但許多老廠等還在繼續使用。而聚乙烯、交聯聚乙烯、聚丙烯、聚苯乙烯、天然橡膠等材料的電纜在大量使用,這些材料的氧指數都在19或以下,一般在300℃~400℃即能引燃。并且燃燒時發熱量比同等重量的煤炭還要大,所以,采用這些材料制作的電纜一旦著火就將不能自熄而延燃,這是導致電纜火災的蔓延擴大的主要原因。
(2)電線電纜著火燃燒時產生大量煙氣中的有毒氣體達到一定濃度時,就會損害人體健康以致喪命。
(3)電線電纜著火后迅速自熄,幾乎未釀成事故的實例也存在,但這主要與電纜型式、數量、布置層次數及環境條件等因素有關。
(4)采取舊標準對單根聚氯乙烯電纜所作燃燒試驗顯示不出延燃性,但在多根電纜群體敷設的大規模情況下,一旦電纜著火,由于電纜相互供給燃燒質造成大范圍的高溫,致使電纜形成延燃不會自熄,在供給相同空氣量的情況下,水平敷設比垂直敷設時的延燃速度及火焰傳播速度要小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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